6大意見防止干部"帶病提拔"
本報綜合報道 近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印20個項目順利開工發(fā)了《關于防止干部“帶病提拔”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并發(fā)出通知,要求各地區(qū)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。
通知指出,《意見》的制定實施,對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會精神,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,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,把好選人用人關,大力培養(yǎng)、大膽使用忠誠干凈擔當、謀改革促發(fā)展實績突出的干部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
通知強調,各級黨委(黨組)要把防止干部“帶病提拔”作為全面從嚴治黨、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內容,體現(xiàn)到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,嚴格履行主體責任,堅持原則,敢于負責。要突出重點,抓住“關鍵少數(shù)”,堅持人選標準,嚴格履行程序,切實做好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。要堅持事業(yè)為上、公道正派,保護作風過硬、敢作敢為、銳意進取的干部。要加強督促檢查,對貫徹《意見》不力的,嚴肅問責追責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和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要在黨委(黨組) 領導下,準確領會《意見》的精神實質,正確把握政策界限,切實履職盡責,加強溝通聯(lián)系,形成工作合力,把制度規(guī)定落到實處。在地方領導班子換屆工作中,要認真貫徹執(zhí)行《意見》規(guī)定,堅決防止干部“帶病提拔”。
防止干部“帶病提拔”意見六大要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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